哪些是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

就在2023年6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公告,公布了中国禁止进口和出口的相关产品,这是从2001年国家发布第一批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以来,目前已经持续更新到了第八批的产品名单。

《禁止进口&出口货物目录》,顾名思义是国家要求不能操作进口和出口的货物名单,一方面是对操作进出口的企业形成明确的限制要求,也在另一方面反映出,中国对于特殊化学品在国际贸易态度。

关于禁止进口的化学品目录中,总计涉及到16项化学产品,如含氯联苯、多溴联苯醚、废油、化工废物(包括主产和副产)、四氯化碳、相关氯乙烷和其他的医药中间体等产品。

从禁止进口的化工品目录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方向:

第一,含氯含芳烃类化合物是重要的进口限制。目录中没有明确给到具体的化工品名称,是以含多氯联苯或六溴联苯的混合物、含四、五、六或七溴联苯醚的混合物的性质存在,这一方面是混合物状态,另一方面,含氯及苯的化合物,在报关出口方面,或因货物名称中有氯及苯的关键字眼,可能会受到部分限制。

从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氯”、“苯”此类关键字眼,在进口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第二,混合物、废弃物、废油等此类字眼,是严禁进口的商品类型之一。从禁止进口的名单中可以看到,有多重化合物,是含有“混合物”、“废油”、“废物”、“回收”等字眼的产品,其中混合物可能等同于废物,混合状态的化学品等同于初级加工,或副产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受到中国明确的进口限制。

第三,高挥发性含氯化合物,如四氯化碳、三氯二氟乙烷等产品,被禁止进口。此类商品,被冠以“高挥发性”、“高环境污染”的称号,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被禁止进口。

关于禁止出口的化学品名录中,总计涉及21类化学品,其中有16类属于明确化学品名称,其余为大类型化学品名录。

从禁止出口的化工品目录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方向:

第一,出口的化学品名录中,大多集中在农药及农药中间体产品。其中如氯丹、灭蚁灵、六氯苯、滴滴涕、十氯酮等,这些产品,大多为农药及农药中间体产品,是禁止中国出口的化学品名单。

此类化学品限制出口,更多集中在对于出口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考虑,此类产品存在较高的污染性,对于海洋生物、农作物等都有一定的污染,所以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考虑,是限制其出口的主要原因。

第二,含氟、溴、氯等化合物,是限制进口的主要化工品类型。其中如氯丹、五氯苯、十氯酮、六氯环己烷、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醚、,1,1-三氯-2,2-双(4-氯苯基)乙烷、七氯等,这些产品都具有较高的污染性,特别是对环境及动植物等。

这些被禁止进口的产品中,有很多产品是已经在中国范围内被禁止生产和贸易,有少数产品在全球范围内被禁止生产和进出口,此类产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溶于水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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