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环境部: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征求意见3个多月后,“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免责文件”终于公布了。

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对于“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通知》规定,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处理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污水处理厂并不能完全免责,还是要接受处罚的。但主动报告且主动处理、减轻危害后果的,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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