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山东、江苏等化工大省电价上涨!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并启动夏、冬两季尖峰电价。

根据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安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月—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摄氏度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摄氏度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据悉,江苏省曾于今年10月发布过电价上涨通知,根据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表,高峰时段电价=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上浮比例),大工业用电高峰时段上浮比例71.96%,可知:大工业尖峰电价=峰段电价*(1+20%)=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71.96%)*(1+20%)=2.06*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即大工业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为市场交易价格的2.06倍!

2022年1月1日起,多个地区电价上浮最高70%

除了两次调涨电价的化工大省江苏外,近期多个省市地区发布文件,对于峰谷电价进行不同比例的上调,且有不少政策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甘肃:高峰时段用电上浮50%

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海南: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

要求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包括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取消峰期计划电量政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峰谷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等举措。调整后的峰谷电价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西:高峰上浮5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上浮20%

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包括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

山西:高峰上浮6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上浮20%

根据山西省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其中冬季1月、12月17:00-20:00;夏季7月、8月18:00-20:00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峰时段上浮5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上浮20%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分时电价峰谷价差维持现行1.5:0.5,其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下浮50%;市场交易电量以当月电能量交易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上浮50%,谷时段电价下浮5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每年1月、5月、11月、12月的每天10:30—11:30、18:00—19:00时共2个小时执行尖峰电价,电价水平在本月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一致。
山东:高峰上浮50%,尖峰上浮70%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其中:高峰时段:上浮50%;尖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50%,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从拉闸限电到保供涨价,化工企业的考验仍在持续

提起用电问题,相信大家对于去年三季度末我国能耗双控和煤炭等一次能源告急带来的拉闸限电情况记忆犹新。而停限电带来的停限产更是影响巨大,“开三停四”、“开六停一”等前所未见的现象屡屡出现。

而后,全国26个省市地区陆续上调电价,最高上涨80%。包括北京、天津和广东在内的14个省市的最大峰谷电价差已经超过0.7元/千瓦小时。除峰谷电价区间发生了变化外,许多省份高峰、尖峰时段的电价区间也普遍上升。

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煤、计划电”的格局使得煤电博弈一直存在,在“双碳”目标压力下,今年煤价上涨使得这一矛盾更为突出。煤炭供不应求带动了电价上涨,但煤炭的保供稳价却并未带来万众期待的电价下跌。纵观目前全球煤炭、天然气、石油等能源告急,以及欧洲天然气暴涨800%、原油高位震荡的情况,一次能源的危机仍未解决,电力等二次能源的紧张态势短期内也难以“根治”。

尽管有不少人将“能耗双控”视为一场年终大考,大部分通知中要求的“双控双限”日期也止步于12月底,但并不意味着全球疫情严峻且能源危机的情况在2022年会突然好转。从拉闸限电到保供涨价,不知道作为高能耗行业的化工产业是该庆幸于用电不愁,还是该无奈于价格高企。

不难看出,以上自2022年1月1日电价上涨的地区包括江苏、山东、陕西、山西、云南等地区等,且多是化工行业重镇,对于精细化工、煤化工、磷化工等细分领域的数万家化工企业都将带来直接的影响。

2022年刚刚拉开序幕,电价的上涨就已经直冲门面而来。对于化工企业和广大其他工业企业来说,一方面,电力紧缺和涨价都会使得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开工率下降。另一方面,众多化工大省同步提涨电价,也会使得多个细分产业链的开工率、市场库存、采购销售等多个方面都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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