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闸限电对化工(危化品)企业产生的安全风险提示
在能耗双控制度规定下,全国多地出现限电潮,拉闸断电或限电对化工(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会产生不利影响。在电气安全方面,容易造成双电源变单电源供电、在用电源或备用电源供电负荷不足等风险;在工艺安全方面,容易造成装置工艺运行不稳、频繁停工和复工等风险;在设备安全方面,限时停电情况下设备容易受损、生产装置借停工之机仓促检修也会带来安全风险;在应急管理方面,容易出现关键要害部位监控减弱或失效、应急照明不足、事故状态下缺少电源保障等风险。另外,由于长时间断电恢复供电后,可能出现赶进度、抢工期、超负荷生产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一)有备无患:对于双电源供电企业,要做好一停一投情况下的安全可靠性确认;建有自备电厂的企业要做好自发、自用及上网电量的测算工作,满足安全负荷需求;设置备用电源和备用发电机企业,要加强设备完好性检查测试,确保备电可靠。
(二)优化控制: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优化控制方案,严格用电执行程序,通过自我限电、局部断电、错峰和避峰用电等主动措施,避免出现因供电负荷不足导致紧急停电。
(三)稳定工艺:辩识和研判频繁停送电对装置工艺带来的运行风险,完善操作规程,防范频繁退料和投料、降温和升温、降压和升压、装置低负荷运行等所带来的工艺操作安全风险;长时间停电企业要做好停工复工及停产期间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
(四)保护设备:要规避紧急拉闸限电对设备安全带来的风险,做好设备特保特护工作,确保关键机组无隐患停开车;要做好停电检修安全风险控制,严格执行系统退料、置换、清洗、蒸煮、隔离和取样分析等程序。
(五)戒急戒躁:接到限电、停电指令的企业,按照预案要求,稳步推进做好停电停产工作;恢复正常供电时,严防抢开车、抢进度、超负荷等生产行为。
(六)巡检布控:受频繁停送电影响企业,对重点停电区域,用人员布控弥补或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检等措施强化死看死守;要设置临时安全标志、警示灯等措施,及时提醒员工注意停电限电安全风险。
(七)细化预案:进一步完善企业突然停电、晃电等专项应急预案,补充拉闸限电内容,针对错峰、避峰、限电、拉闸等各种情形细化预案,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
(八)联防联控:与供电公司、工信等部门建立拉闸限电信息应急联动协调机制,科学地指导本单位在用电高峰负荷时段合理避峰和错峰用电或提前发出拉闸限电预警,为安全用电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