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火灾爆炸的重中之重---控制火源

01 明火的控制

主要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

加热时可采用蒸汽或其他热载体。如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定期检验,防止泄漏。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贮罐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料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如有两个以上的明火设备,应将其集中布置在装置的边缘。

✍维修用火的控制。

①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场所,应尽量避免用火作业。如果因为生产需要无法停工,应将要检修的设备或管道卸下移至远离易燃易爆的安全地点进行。

②对输送、贮存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进行检修时,应将有关系统进行彻底处理,用惰性气体吹扫置换,并经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③当检修的系统与其他设备管道连通时,应将相连的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盲板隔离。在加盲板处要挂牌并登记,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窜入检修系统或因遗忘造成事故。

④电焊把线破残应及时更换修补,不能利用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地线,以防止在电路接触不良时,产生电火花。

⑤使用喷灯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要按用火制度规定进行。

⑥对熬炼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烟道窜火或熬锅破漏。在生产区熬炼时,要正确选择熬炼地点,并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

⑦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等机动车辆禁止在易燃易爆装置内行驶,必要时必须装火星熄灭器。

02 摩擦与撞击的预防

机器中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器工具打击混凝土地面等,都可能产生火花,当管道或容器裂开,物料喷出时,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

❍轴承应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周围的可燃油垢。

❍凡是撞击的两部分,应采用两种不同的金属制成,例如黑色金属与有色金属。撞击的工具应用青铜制成或用木榔头。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不能随意抛掷、撞击金属设备、管道。

03 电气火花的控制

设备或线路出现的危险温度、电火花、电弧,也是引起燃烧爆炸的一个重要火源。

控制方法: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能超过允许值;做好电气设备和电线的绝缘;固定接头时,特别是铜、铝接头要接触紧密,保持良好的导电性能。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避免降低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

04 静电防护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可带来严重的危害,静电火花也是常见的点火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静电的危害:

✍控制静电的产生。

①管道、设备应尽可能光滑干净,无棱角。尽量采用具有良好防静电性能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②控制物料的流速。避免液体由层流变为湍流,减少静电产生。

③在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场所以及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上,传动部位应尽可能采用直联轴传动,尽量减少皮带传输和异质齿轮传输,避免皮带传动时摩擦起电,应使用防静电皮带。

④采用小鹤管密闭装车技术控制静电荷的产生。

✍加快静电的消散。包括使用抗静电添加剂、可靠接地避免静电积聚、采用导电地面、规定静电静置时间、装设缓和器、增加空气湿度、安装静电消除器等。

✍人体防静电措施。包括穿防静电防护服,巡检时不准携带孤立的金属物品;配置静电释放接地拉手或扶手,通过触摸方式消除人体静电;戴导电或不易产生静电的手套,以消除或减少静电的危害等。

05 其他火源的控制

▲要防止易燃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高温表面要有隔热保温措施。

▲油抹布、油棉纱等很容易自燃引起火灾,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或装入金属桶内,及时外运。

▲严禁吸烟。烟头的温度可达700~800℃,而且往往可以阴燃很长时间。因此,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内必须严禁吸烟,也严禁带火种。

严防火灾事故,

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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